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量:2238
记者从人社部今天(27日)举行的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人社部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企业可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据介绍,2013年以来,人社部分批取消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主要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等级。但现实中,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在纵向晋升上存在“天花板”、职业技能水平与使用待遇不能有效结合等问题依然突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为此,人社部于2021年开展了特级技师评聘试点,此次《意见》出台就是在总结特级技师评聘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的。
《意见》提出,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意见》强调,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一般应在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领域中设立,通过评聘方式进行,实行岗位聘任制。要稳妥有序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要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不搞高级技师普遍晋升。
《意见》要求,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下一步,人社部将指导各地各行业企业稳妥有序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专业考证课程视频学习,技能提升海量课题!
您可以电话与我们联系
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您访问济南市银捷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网站。在您注册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用户注册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中全部的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注册本网站用户。您在网站的注册和操作均将被视为是您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及内容的自愿接受。
一、声明
(一)网站内在线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济南市银捷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所有。
(二)当您在本网站注册成功时,即表示为您已自愿完全接受本协议中全部的条款和内容。
(三)协议条款的效力范围仅限于本网站及本网站在线产品的相关问题,您在本网站的行为均受协议的约束。
(四)您运用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被视为您已知悉本网站的相关公告并同意。
(五)本网站有权在未提前通知您的情况下修改协议的条款,您每次进入网站在使用服务前,都应先查阅一遍协议。
(六)本网站有权在未提前通知您的情况下修改、暂停网站部分或全部的服务,且不担当由此产生来自您和第三方的任何责任。
(七)本网站提供免费注册服务,您的注册均是自愿行为,注册成功后,您可以得到网站更加完善的服务。
(八)您注册成为会员后账户和密码如有丢失,不会影响到您已办理成功业务的效力,本网站可恢复您的注册账户及相关信息但不承担除此以外的其它任何责任。
二、用户管理
(一)您在本网站的全部行为都须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您不得利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鄙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政策,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暴力、凶杀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污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其它内容。
(二)您在本网站的行为,还必须符合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三)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运用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资源;
2.未经允许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未经允许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四)遵守本网站其它规定和程序:
1.您对自己在本网站中的行为和操作承担全部责任;
2.您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在本网站首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惩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本网站的等额赔偿并承担本网站实现权利全部支出在内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如果本网站发现您传输的信息含有本协议所限制的内容,本网站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实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保存有关记录、删除该内容及链接地址、关闭服务器、暂停您账号的操作权限、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
4. 如果您因侵权等行为给济南市银捷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对济南市银捷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实现权利的全部支出,您应该进行赔偿,并另外支付直接损失一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三、注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注册会员有权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功能。
(二)注册会员同意遵守包括但不仅限于《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爱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
(三)您注册时有义务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四)您成为注册会员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用户登录后进行的一切活动均视为是您本人的行为和意愿,您承担全部责任。
(五)您在运用本网站服务时,同意且接受本网站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六)您运用本网站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1.上传、发布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不仅限于资讯、资料、文字、音乐、照片、图形等;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资料;
3.冒充任何个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误导他人以为其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4.通过本网站干扰、破坏或限制他人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装备功能;
5.通过本网站跟踪或以其它方式骚扰他人。
四、用户隐私
我们承诺,对您个人的信息和隐私的安全担当保密义务。未经您授权或同意,本网站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本网站不担当任何责任:
(一)政府单位或者司法机构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标准性法律文件(统称“法律法规”),要求本网站提供的。
(二)由于您将用户和密码告知或泄露给他人,由此导致的个人资料泄露。
(三)包括但不仅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用户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四)为免除他人正在遭受威胁到其生命、身体或财产等方面的危险,所采取的措施。
(五)本网站会与其它网站链接,但不对其它网站的隐私政策及内容负责。
(六)由于您自身的疏忽、大意过错所导致的。
(七)您在本网站的有关记录有可能成为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证据。
(八)此外,您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您的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刻通告本网站。
五、知识产权
本网站全部的域名、商号、商标、文字视像及声响内容、图形及图像均受有关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本网站事先以书面明确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均不得进行复制和使用。
六、法律适用
(一)协议由本网站的所有人负责修订,并通过本网站公布,您的注册行为即被视为您自愿接受协议的全部条款,受其约束。
(二)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市天桥区。
(三)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四)您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如产生争议,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条款如与法律相抵触,本网站可进行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您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
交易服务协议